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虚假诉讼案件呈现出案件类型集中、发现不及时、大多数以民事调解结案、串案特征明显、有专业人士指导、当前规制力度较小等特点,导致检察监督时陷入依赖相关人员提供线索、不容易识破的困境;以及当前立法使得调查核实权存在限制、检察机关依职权启动虚假诉讼监督缺乏法律依据。为此,特提出完善检察监督机制的建议,如拓展线索发现机制、建立识别机制、扩宽调查核实机制、完善立法建议、打造多层次规制体系、健全后续保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