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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在船舶安全检查时经常发现有些船舶存在着信号设备不满足“72避碰规则”规定的技术要求的缺陷,这可能导致船舶在海上航行时无法正确判断来船的动态,产生了不协调的避让行动,从而导致了紧迫局面或碰撞事故的发生。笔者认为有必要就“72避碰规则”中船舶信号设备的检查进行讨论,并结合笔者在对船舶实施安全检查中发现的涉及船舶信号设备的相关缺陷,论船舶信号设备的监督检查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