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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和“一带一路”的提出,中国的经济得到蓬勃发展,在国际上的影响力也逐渐增强。早在改革开放的政策提出后,就有许多中国企业走出国门,参与到国际贸易竞争中。近年来我国政府对企业参与国际投标予以积极支持,这不仅促进了我国企业进一步“走出去”,也增强了我国企业在国际上的竞争力,有助于在国际上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英语是一门世界通用的语言,笔者发现,国际招投标文件采用的语言大多是英语。笔者对 Bidding Documentfor Procurement of Construction of Wastewater Treatment Plant at Dhobighat进行翻译是为了提高对招标文件的翻译水平,使中国企业更好地参与国际竞争性招标活动中,进而以便其对国际招标活动更好地做出实质性的响应。本翻译报告以目的论(Skopos Theory)为指导,以 Bidding Documentfor Procurement of Construction of Wastewater Treatment Plantat Dhobighat的翻译实践为研究对象,分析该招标文件及其译本的语言、文本特点,探讨和总结适合该类文本的翻译方法。根据目的论的翻译理论,其主要有三大翻译法则,目的法则,连贯法则,忠实法则,其中目的法则最为重要。因而在翻译的过程中,译者应该根据翻译行为所要达到的目的而采取合适的翻译方法和翻译策略。笔者经过仔细研读原文文本后发现,Bidding Document of Procurement of Construction of Wastewater Treatment Plant at Dhobighatf属于信息型文本,传递招标活动的相关信息。该招标文件具有措辞正式、规范严谨、多长句、涉及法律及商务合同方面的专业术语等语言特点。根据该招标文件的文本类型特点及语言特点,笔者在目的论的指导下,采取相应的翻译策略如直译、意译、转换等方法,使译文能够达到像原文传递给投标人重要信息的目的。在对翻译案例的具体分析中,笔者从情态动词、正式用语、专业词汇、被动句、陈述句等几个方面分析英汉两种语言的表达差异和行文特点,进而更好地了解招标类文件的文本及语言特点。本翻译研究报告发现,目的论能够很好地指导招投标类文件的翻译实践,与传统的原文与译文“等值观”不同的是,目的论突破了译文与原文的绝对对等,强调译者在翻译过程中要以译文预期的功能或目的为着重点,采取适合译文文本的最佳翻译方法和翻译策略;在强调译文要注重预期的目的时,目的论同时也注重译文文本在目的语的语境中具有可读性和可接受性,以及译文要忠实于原文。目的论的三个重要法则为译文评价标准提供了有力的理论依据,具有很强的操作可行性,能够促进翻译质量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