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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阴阳”“五行”思想是中国古代社会中极具深刻性和广泛性的理论学说,二者从起初就以各种不同形式渗透于当时的政治、思想、文化等各个领域之中,可以说这是中国古人在其思想世界的集中反映。作为两个重要的哲学范畴,“阴阳”和“五行”在一定程度上撑起了中国古代哲学的理论规模,从而对中国古人探索自然社会、宇宙生化、人生价值等问题产生了重要影响。但由于二者在起源、发展与演变的每一个环节纷繁复杂,因此在对“阴阳”“五行”进行观念史溯源的前提下,理清二者在思想史中的具体发生、发展以及演变的线索并加以解读和诠释其存在的意义就显得尤为重要。“阴阳”自“阴阳”,“五行”自“五行”是二者在原发阶段分属两个系统的表现。虽然它们都体现了事物的性质及其自然属性,但“阴阳”体现的是表征自然现象的“外在指向”性质,而“五行”则是对事物自身“内在固有”性质的说明。从主体发生学的角度看,主体认知的内在根源不同,必然会使认知根源的外向显现有所不同。“阴阳”是古人在生存实践中对“天象”“地形”“方位”等自然现象的“表征”,“五行”在其源头处是作为五种自然材质存在,本质上是“物”,其自身显现自身的存在属性。这一内一外双重指向成为二者在原发阶段呈现二分状态的原因所在。在《左传》《国语》中,“阴阳”的语义发生嬗变,不再具有表征自然现象的“表物”属性,而是逻辑地转变为事物的“自有”属性。“阴阳”性质的转进经历了从“静态—表物”到“动态—自有”的过程。这一“自有化”性质的转进使“阴阳二气”的变化具有了化生万物的动力因素。“五行”结构的完成是从“无关”到“相杂”再到“生胜”逐步展开。其中“相杂”是事物构成形态的一般表现,也是中国古代哲学中以“五行”为化生万物思想的最初形态,而系统化的“生胜机制”完成于董仲舒。“五行”之所以能够形成“生胜机制”,在于彼此固有属性具有的异质性特征,具备“结构”特征,是有效证成“水、火、木、金、土”作为“五行”合理性所在的前提,也是构成解释宇宙生成系统的理论依据。至于“阴阳”“五行”合流的问题,本质在于澄清二者因何能够合流,而并不仅是囿于合流的表现。何以可能需要三个条件支撑:一是“阴阳”属性的“自有化”与“五行”结构的“机制化”完成;二是“阴阳”的“五行化”和“五行”的“阴阳化”形成的互映结构;三是“阴阳”“五行”作为动力之源的遍在化及其建构的宇宙生成模式。如此,既能说明合流何以可能,也可透显出合流的表现以及合流后的影响。“阴阳”“五行”是汉代宇宙生成思想的理论基石,董仲舒援引这一思想,并赋予其善恶的道德属性,目的是要将“天”的神性主宰功能落实到宇宙的自然生化过程中并以此来实现他所希冀的“王道”政治。而“王道”政治的基础在于德教,这既是儒家政治的基本理念,也是儒者为学的人生追求和价值信仰。所以,无论董仲舒如何高扬“天”的神性主宰义来限制皇权、匡正人君,抑或如何藉以“阴阳五行”作为“王道”政治的具体落实而表现出的自然生化义都不能脱离“天”的道德超越义这一根本指向。儒家的“王道”理想只有在人对“天”的信仰和“天”对人的护佑这样一个双向回环的理路下才能充分展现其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