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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创新社会管理,构建和谐社会。城市管理是社会管理的基础,而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为城市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但也日益暴露出一些问题。其中最为突出的就是由于城管执法缺少正当程序的制约以及执法人员自由裁量权普遍存在失控状态,使得程序不公和自由裁量权过大,进而导致公众对城管执法行为的不信任,最终引发城管执法人员与执法相对人之间产生对抗纠纷,甚至爆发冲突。这既有损于政府形象,也对社会和谐稳定产生不利影响,使城管执法的作用难以得到有效发挥。因此,对于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研究,对探索具有地方特色的城市管理标准化综合行政执法方式,规范城管执法行为、减少城管执法双方的矛盾冲突、实现城管执法从普通行政管理向真正意义上的法制化转变具有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
本文以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为研究对象,在查阅大量文献资料及深入调研的基础上,首先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以及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等概念进行了界定;回顾了国内外在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相关研究;阐述了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起源和依据;然后就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现状进行了分析,发现了一些问题包括: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存在多头处罚、效率低下、机构膨胀等管理体制中的顽症、综合行政执法的机关构建尚不健全等。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是: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职能配置不足、执法管理安全保障机制还需要加强公安机关在行政执法中的作用、综合行政执法的法律法规体系还需要完善等。随后,根据精简、统一、效能、节俭和反对官僚主义这五项行政组织建设的原则,结合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实际情况,确定了以创新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理念、优化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健全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法律法规体系、提高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管理科学化、完善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法制教育建设为系统要素的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运行体系。最后,通过对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中占道经营、违章渣土、违章建筑这三大城市管理重点难题进行实例分析,并就相应的问题提出了对策和建议。
通过对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理论和实例研究,本文提出的在优化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以及强化城市管理执法监督方面的一些创新建议具有一定的有效性,在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考核、监督和管理中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希望本文能为我国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的改革提供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