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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的公共物品属性和外部性导致市场失灵,导致生态产品的市场供给短缺并阻碍生态效益的实现,需要政府发挥职能调节资源配置方向并提高生态环保市场运行效率。绿色税收作为生态环境治理的政策工具,可以通过矫正外部性和增强市场有效性机制实现环境保护目标。本研究通过绿色税收政策的资源配置效应、矫正外部性效应和交易成本效应,分析绿色税收政策作用于生态保护效益的理论机理。基于我国27个省份、直辖市2005-2012年面板数据,采用普通面板数据计量模型和动态面板GMM模型检验绿色税收政策对生态效益影响的理论判断。在实证部分将绿色税收政策分解为政策强度和政策结构两个维度进行解析。在政策强度维度下将绿色税收划分为“小口径”和“大口径”两类绿色税收范围,以便检验不同范围的绿色税收强度对生态效益的影响效果;实证结果发现,小口径税制绿化程度对生态效益存在正U型结构影响机理,即小口径绿化程度较低时其对生态效益改善存在负向作用,但这一程度达到拐点后产生正向作用;而大口径税制绿化对生态效益的影响与上述机制相反,呈倒U型结构作用机理。在绿色税收政策结构效应实证分析中,以绿色税费结构为解释变量检验了绿色税、费比重的相对变化程度对生态效益的影响;实证结果发现,税费相对比重结构对生态效益影响也存在U型结构影响,即当排污费比重相对较高的绿色税费结构对生态治理效果产生负向影响,而经过拐点之后,排污费比重相对较高的绿色税费结构对生态环境治理效应产生正向影响。作为辅助验证方法,本研究同时基于空间统计分析,检验了绿色税收政策与生态效益的空间集聚状态。该部分以省域接连程度构建空间权重矩阵,基于Moran’s I指数统计值及检验结果分析绿色税收政策和生态效益的空间聚类效应,结果显示较多年份的大口径税制绿化程度与工业环境污染综合治理指数存在正的空间自相关关系。同时结合绿色税收政策、生态效益与省份之间的多重对应分析,发现工业环境污染综合治理效果和大口径税制绿化程度在区域分布上存在规律性。并且高税制绿化程度与低环境污染治理结果存在关联,即税制绿化程度越高的地区与污染治理指数较低的地区存在对应关系。研究最后结合案例分析提出“税费”并举,开征环境税;从范围、税率上调整现有绿色税收政策;加大环保宣传,落实执法的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