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在知识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知识产权贸易已成为推动未来全球经济新增长的强劲主力。世界各国尤其是发达国家纷纷制定法律法规,通过建立健全本国的知识产权边境保护制度,实现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战略。而其中尤以美国337条款最为典型。作为贸易保护政策的产物,337条款自制定之初到时至今日,其诸多过于严苛的规定一直饱受争议。尽管美国在1994年《乌拉圭回合协议法》中对该条款作了大幅度的修订,但也仅仅是表面文章,其中仍存在很多与WTO规则有实质矛盾的地方。在另一个方面,近些年来,美国针对中国进口产品启动337条款的频率日益频繁。究其原因,主要是我国企业在面对337调查时的消极态度助长了美国的气焰以及我国自身有关知识产权边境保护制度的不完善,给美国以知识产权保护不力的印象。本文试通过对美国关税法337条款的实质要件、程序机制的研究,同时将“337条款”与WTO规则进行比较分析,再结合分析中美337条款贸易摩擦的成因,从而提出完善我国知识产权边境保护制度以及中国企业应对美国337调查的策略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