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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9—20世纪之交,奥地利艺术史学家阿洛斯·李格尔的“艺术意志”论彻底动摇了传统的艺术观念,为艺术和美学领域带来了新鲜的血液。李格尔想提醒人们,理解艺术史,核心问题不在于表明艺术表现出了什么样的过程,而在于表明艺术为什么会显示出这样的过程。他认为,主宰艺术创作活动的是一种人根据特定历史条件与世界相抗衡的“艺术意志”,艺术家的创造本能和创造冲动就是艺术意志的真正内涵,是艺术史最本质的活力。因而,艺术史研究应该揭示各时代、各民族特定的“艺术意志”为主要课题。艺术史研究需要发现艺术创作背后的一些独特的心理因素和世界观念。李格尔的“艺术意志”不是一种心理上的实在,大致可以理解为:源于一个时期在一定社会范围内的人类所具有的艺术意图的综合。这种“艺术意志”被另一位德国美学和艺术理论家威廉·沃林格尔接受,并将其进一步发展为“形式意志”。沃林格尔认为,决定艺术活动的“艺术意志”来自于人在日常生活中处世观物所形成的对世界的一种理解和心态,即“世界感”。他的“形式意志”可以这样描述:一种植根于“世界感”的,先验的,不以人的即时状态和意志为转移的,内在的对艺术形式的需求。它通常被移情冲动所掩盖,而与抽象冲动相契合。“形式意志”对“艺术意志”既有接受又有超越。与后者相比,前者更强调自身的绝对本体性,对“艺术意志”概念的理解变得更加深入和主观化,拓展了“艺术意志”的意义。李格尔与沃林格尔两位艺术理论与艺术史家还根据自己的理论,分别在实践方面进行了宝贵的延伸和拓展,完成了《晚期罗马的工艺美术》和《哥特形式论》。这种艺术领域的“意志论”具有相当深厚的“意志哲学”根底,也受到了现代科学学科的一些启发,不仅对西方,而且对东方世界也产生了巨大的影响。这种“意志论”承认艺术形式的自律性,明确地昭示它与西方形式主义美学传统的联系纽带。尽管这种理论并不十分完善,但它为人们理解艺术提供了新的广阔的视野,也使西方传统的形式主义美学原则在现代绵延新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