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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治理结构是公司的核心,公司治理相关问题也是近几年学术界研究的一个热点话题,本文重点对民营房地产公司治理结构及其激励机制进行了研究。
在理论上本文主要是依据委托代理及激励理论。委托代理问题是公司法人治理出现的前提条件,尽管我国民营房地产企业以家族式的治理模式在国民经济转轨过程中获得了快速发展,但由于其所有权与经营权常常高度一体化、委托代理关系缺失,造成所有者与经营者不能相互制衡,从而阻碍了自身的进一步发展。因此,进行必要的产权制度创新,构建企业内部委托代理关系,从而形成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是民营房地产企业进一步发展的方向。在公司治理结构的治理治理机制中本文重点研究的激励机制,通过分析民营房地产公司经营者激励机制的现状、特点,揭示民营房地产公司建立健全核心经营者激励机制的经验与不足。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和建议。
本文通过对民营房地产公司ABC公司的案例研究,总结出针对民营房地产公司企业产权结构单一的情况,应该逐步实现产权公开化,引入社会资本,改变产权结构,将企业整合为最具价值的社会资源。通过融入资金,改善股权结构,分散了风险,同时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有效地制约常见的大股东一言堂的现象。
民营房地产公司治理结构调整的方向是根据权利机构、决策机构、和监督机构相互独立、责任明确、相互制衡的原则,按照《公司法》搭建的公司治理结构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构成,并建立一整套决策,监督和激励机制。在此基础上,重点是建立以董事会为核心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全面激励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