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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新兴经济体特别是其国有企业在国际投资贸易中的良好表现,使美欧等西方发达国家对此产生了重视。他们认为国有企业凭借政府的支持所获得的竞争优势,不仅造成了社会资源配置的扭曲,而且对公平竞争的国际经济秩序造成了威胁。因此,以美国为首的一些发达国家以将竞争中立规则发展为新的国际经济通行规则为目的,积极的在各种国际合作组织、贸易谈判等场合推动竞争中立规则。竞争中立规则的核心是保证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虽然我国还没有正式的文件或者法律能够明确竞争中立的概念,但是尽量消除因政府的支持使国有企业获得私营企业没有的不正当竞争优势的目标与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一致。本文对竞争中立规则的提出、起源以及发展进行了梳理,并对竞争中立的概念及其法律基础进行探究,通过分析竞争中立规则在我国现状以及对我国国有企业的的影响,借鉴国外对竞争中立规则的适用经验,立足于我国基本国情和经济发展的特点,构建适合我国的竞争中立规则,并通过完善《反垄断法》,对我国竞争中立的制定及实施提供法律上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