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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至今,我国政府大力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对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为改善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物质条件做出了一系列的努力。现在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的需求状况和农村对公共基础设施的供给总体水平上得到提高,但对于局部地区、个别省市来说,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的供给机制还存在一定的问题。农村交通运输基础设施是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与农村经济息息相关的一个重要因素。“经济发展,交通先行”,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在农村经济发展中起到极其重要的推动作用,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应比经济超前发展或是适应发展,如果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的供给落后于经济发展,则会制约农村经济的发展步伐。辽宁省沈阳市地区的农村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发展速度在全省农村中是较快的,能够满足农村地区经济发展的需求。但是纵观全国其他各个经济大省的农村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辽宁省沈阳市的农村交通基础设施的供给机制还是有诸多不足,亟待完善。本文对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和农村交通运输基础设施进行了定义,对农村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的准公共物品性质做出判断,提出农村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应该由政府作为供给主体,部分的引入农民和私人部门参与建设供给。文章对农村公共物品供给机制和农村交通运输基础设施供给机制涵义介绍,并通过引入“修路博弈”模型实证地推出农村交通运输供给机制主体为政府部门。本文对辽宁省沈阳市的城市农村现状作了介绍,并着重对农村公路现状数据做出归纳,从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的总量上分析辽宁省沈阳市的供给现状。文章主要从政府财政供给不足,交通规划落后,决策权与财政权分离,公路等交通基础设施“管养”不足的这几个方面探究辽宁省沈阳市的农村交通运输基础设施供给机制的问题。本文主张着重从改善投融资机制、综合利用资源、完善“管养”部门体制等几个方面完善辽宁省沈阳的交通运输基础设施供给机制。本文认为应当以政府为主体,以民主化、科学化、公正化为指导思想,建立建设责任制度,推动养护部门企业化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