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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要“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并为完善我国生态文明制度指明了方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制度理论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理论成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护生态环境必须依靠制度、依靠法治。生态文明制度是指在全社会制定或形成的一切有利于支持、推动和保障生态文明建设的各种,规范性、引导性和约束性的行为准则的总和,其表现形式为法律、法规、规章、条例等,以及非正式制度,如伦理、道德、习俗、惯例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制度理论不仅源于对马克思、恩格斯的生态文明思想的创新,同时也借鉴西方环境政治学理论、西方生态社会主义思想以及我国古代环境立法等相关内容。本文运用逻辑与历史相统一的研究方法,详细梳理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思想的发展脉络,阐明萌芽起步时期、形成发展时期及丰富完善时期各个发展阶段的中国共产党的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思想。在此基础上,阐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制度的基本内容,即生态文化培育和生态道德教育制度、环境法律保障制度、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及绿色考核评价制度。最后,文章提出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对策及建议,强调要完善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制度,完善生态文明建设的法律保障制度;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的经济制度;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的管理制度;强化政府生态责任,完善责任追究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