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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税制改革以来,地方政府承担着不相匹配的财权和事权,与此同时,土地出让金收入占公共财政收入的比重从1999年的8.49%上升至2013年的60.86%,显示土地财政已经成为地方政府缓解财政约束的一种手段。尤其是住宅用地,其利用占总建设用地出让面积的35%,创造了 36%的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在土地出让的决策上,地方政府具备比较大的自主性,因此,地方政府可以根据地区财政缺口的实际情况调整住宅用地的供给和出让策略。另外,从2012年以来,城市之间的房地产行业热度出现了明显的分化,因此分层次对不同地区土地市场的研究就具有了现实意义。基于此,本文从地方政府财政缺口出发,以区分不同层次城市的土地出让行为的差异性为研究目的,利用中国土地市场网公开的用地交易数据进行了统计性描述分析和实证分析。统计性描述主要目的在于就地方政府财政缺口、各层次城市的商品住宅用地出让行为之间形成比较直观的认识。本文在分析二者的关系时发现,在出让面积上,当期财政缺口同下一期的住宅用地出让面积有比较明显的正相关关系,在一二线城市中更为显著;在出让价格方面,整体来说价格同财政缺口同样存在正向相关关系,但是一二线城市价格与财政缺口之间不存在显著的关系;在出让方式上,一二线城市"招拍挂"方式出让比重未发生比较显著的变化,而三四线城市则提高了拍卖方式出让面积的比重,同时发现三四线城市拍卖方式出让价格远高于挂牌方式。实证部分主要证明并得出本文结论。本文结论包括:从整体来看,财政缺口对于商品住宅用地出让的面积及均价都有显著正相关关系,说明以地生财能够解释地方出让商品住宅用地的行为;一二线城市在应对更大的财政缺口时采用扩大出让面积,但不显著改变价格的策略;三四线城市出于高财政缺口的考虑采用小幅增量、大幅提价的策略,其策略得以实现的机制是提高其拍卖方式出让商品住宅用地的比重。本文对了解地方政府商品住宅用地出让行为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