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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七大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整体布局出发,提出了加快构建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实际上是将建立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提升到了一个战略的高度。实现这一目标的关键是解决农业、农民、农村问题,建立健全农村社会福利体系,使之覆盖占我国人口绝大多数的农民,是实现社会安定团结,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建国以来,我国农村的社会福利事业虽然在对孤老残幼的社会救济、贫困户的扶持、灾难的救济、复员军人的安置、伤残军人及军烈属的优待抚恤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发展,但是由于历史、社会、经济等方面的原因,农村社会福利事业还很落后,没有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和制度。当前,中国正处于由传统农业社会向现代工业社会转变的历史阶段,结构性的变迁涉及到社会与经济发展的各个方面,在此背景下,农民生活质量的改善与福利水平的提高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国家的政策导向和社会的现代化水平。农民群体是我国人口基数最大的群体,也是相对弱势的社会群体,具有分散性和广泛性的特点。社会福利的完善是体现现代社会文明的一个重要方面,保障本国公民的基本福利也是国家的主要职能之一。河北省是个农业大省,农村人口占比较大的比例。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河北省GDP连年增长[1],县域经济水平不断发展提高,由于县域经济对农村经济的辐射作用,不仅使传统农民的身份、收入结构发生很大变化,也为农村公共福利奠定了坚实的财政基础。本研究以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为基础,借鉴社会学、经济学等基础理论,通过对河北省农村社会福利状况的整体性调研,对其做了框架性描述,同时探索河北农村的社会福利制度建设经验。本研究结论:构建农村社会福利体系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集中体现,是为全体农民谋福利的制度。农村社会福利体系的建设是农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坚持以人为本,树立社会福利增进的观念;统筹管理城乡社会福利事业;建立多方筹资渠道,改善农村社会福利;农村社会福利机构的组织效率的提高是构建农村社会福利体系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