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农牧业现代化是我国农村牧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目标,实现全面小康的关键所在。我国在建立现代农牧业经营制度的过程中,曾采用多种不同形式完善农业经营制度,促进现代农牧业体系的形成。其中,培育农牧业新型经营主体,提高农牧业组织化程度已成为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举措。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的建立和发展不仅需要加强人才队伍的建设和经营管理水平的提高,而且需要资金支持,通过资本要素的投入提升新型经营主体的发展能力和发展质量。目前,农村牧区金融供需矛盾较为突出,金融产品、金融服务、金融制度存在诸多不合理现象,无法正常发挥资源有效配置的效率,建立商业金融、政策金融、合作金融为核心的农村牧区金融体系迫在眉睫。本文基于制度创新理论、规模经济理论、金融发展理论等相关理论视角,界定农牧业新型经营主体的基本内涵,结合农牧业经营主体的发展现状、面临的困境,探讨如何从资金、金融服务、金融管理制度等角度,支持农牧业经营主体的发展,进而推动现代农牧业经营体系的建立等方面的问题。尤其在农村牧区金融发展总体水平滞后,金融供需矛盾突出,农牧业经营主体发展约束较多的情况下,深入探讨如何建立适合农牧业经济发展的农村牧区金融体系、服务模式和管理制度的问题,从金融服务能力、金融发展环境、农牧业新型经营主体自身管理等角度提出了相关对策。在研究过程中,我们采用回归分析方法,对于农牧业总产值、农业贷款、财政性资金支持之间的协整关系进行检验,得出三者之间的均衡关系,即在其他变量不变的情况下,农业贷款每增加时农林渔牧业总产值会增长,而财政支农时农林渔牧业总产值下降的结论,并以此为据提出农牧业新型经营主体的发展更多需要依靠农村牧区金融发展的结论,这也是本文创新所在。我们认为农牧业新型经营主体的发展当然需要基础设施在内的一系列的条件,但是更需要的是生产经营活动过程所需要的资金和相关金融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