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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社会责任(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CSR)自二十世纪二十年代提出以来,一直是学术界和企业界关注的焦点。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到来,国际企业社会责任运动的推动,越来越多的企业加入到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行列中。而在中国,虽然众多企业已意识到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有助于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和提升企业的竞争力,但现实情况却令人担忧。如何有效地推进企业社会责任是当前社会责任履行过程中所必须面对的首要问题,笔者认为推进企业社会责任是一个动态的过程,每个企业或行业现有的企业社会责任履行状态都是利益相关者集团相互博弈之后的均衡,进一步地,本文将利益相关者分为企业、政府和社会三方:企业为执行主体、社会为要求主体,企业社会责任就是企业与社会(主要是利益相关者及集团即非政府组织,其中媒体是声音的放大者)之间的博弈,政府是裁判和规则制定者。在企业社会责任推进中引入管理协同理论,将企业社会责任管理视为系统,企业是内部推进主体,政府和社会形成外部推进动力,在三者协同推进下,以可持续为序参量,产生协同效应,使系统有序运行,打破履行社会责任的原有的均衡向下一个更优的均衡推进,以期实现企业社会责任协同目标,促使企业社会责任(经济责任、法律责任和道义责任)的最优化(利益相关者的均衡),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动态平衡发展。本文系统梳理了国内外的理论研究,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内涵、外延进行阐述,企业社会责任定义为利益相关者的社会责任,并将企业社会责任分为三层:经济责任、法律责任和道义责任(伦理责任和慈善责任)。由于已有文献虽也有从企业、政府和社会三方来探讨企业社会责任的推进,但做出主体的界定较少,笔者分别以三元社会结构理论和利益相关者理论为基础,对企业、政府和社会从宏观和微观角度进行了清楚的界定。笔者构建了企业、政府和社会动态模型,以理论与实践推进为基础,抽象概括被动型、主动型和协同型三种推进方式,提出协同型最为有效。协同推进过程中,企业、政府、社会实现了过程协同、组织协同、信息协同和资源协同。企业作为内部推进的主体,在经济、法律和道义责任层面均需加强响应机制和自律自制,在道义责任层面加强传播机制。外部推进而言,在经济层面,政府和社会形成压力机制和激励机制;在法律层面,政府和社会建立规范机制和监督机制;在道义层面,引入评价、引导和传播机制。本文以义乌市为案例,对其企业社会责任实践活动进行分析,以期为更好地推动企业社会责任发展提供实践上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