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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要求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这就为我国行政事业单位开展内部控制创建了明确、权威的法律环境,指引并监督行政事业单位健立健全自身的内部控制制度。新《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明确提出,单位应当单独设置内部控制职能部门或者确定内部控制牵头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内部控制工作。在新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环境下,当前专门针对广西高校内部审计的统计研究相对较少。本文在对2014和2015年这两年间具有高考招生资格的广西七十几所高校的调查研究中发现,新规范对广西高校内审机构的设置约束力并不强,广西高校内部审计机构的设置仍存在独立性普遍不高、缺乏权威性等突出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是由于校管理层对于《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制度不够重视、单位各部门对内部审计的认识不全面,具体实施指导意见缺失、内部审计资源匮乏等原因造成的。本文将从如何提高对新规范的认知意识,强化制度执行力,以及如何解决高校内部资源分配问题,设置相对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等方面入手,有针对性的提出解决广西高校内审机构设置问题的完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