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互联网的出现改变了各类社会组织的结构及社会交往的模式,进而引发了整个社会结构及其组织方式的重塑与重组,带领我们进入一个全新的“虚拟社会”。伴随着粉丝影响力的扩大及粉丝产业渗透力的增强,粉丝已依托虚拟社群形塑出一种新的互动模式。在以往有关互动的研究中,互动理论涉及的大多是面对面的互动过程,极少涉及非面对面或以某种技术媒体为中介的互动。然而,互联网的兴起使得身体不在场的互动成为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因此,如何认识及解释这一新的互动类型就显得尤为必要和紧迫。本研究将以“Jay2u歌迷会”社群为例,探究社群中粉丝参与互动的特征及具体过程,从而解释网络粉丝社群内真实的互动面貌。对于虚拟粉丝社群中的互动,本研究首先对研究对象进行了简单的描述与分析。基于长期的虚拟民族志发现,“Jay2u歌迷会”社群实质上是以偶像为中心,具有自身目标、规则、核心机构及运营过程的非正式虚拟组织。同时,互联网作为粉丝社群发展的技术驱动力,不断改变了粉丝社群的状态及处于社群中的粉丝个体,从而为网络粉丝社群内特殊的互动过程奠定基础。其次,本研究详细阐述了虚拟社群内粉丝参与互动的具体特征。通过参与观察与深入访谈发现,网络粉丝社群的出现弥补了传统粉丝关系的疏离,使得社群内互动展现出“线上+线下”的融合式交往特征。一方面,线上互动呈现出频繁性及多样化等特性,粉丝可以围绕偶像或粉丝生活展开频繁的交流,并形成区隔另类粉丝的“特殊符码”;另一方面,线下互动补充了粉丝对线上互动主体的认知缺失,促进了粉丝社群内长期关系的形成。在前述分析基础上,本研究进一步论述了虚拟粉丝社群内网络互动的深入过程,并将其划分为三个由浅及深的阶段:其一,粉丝凭借对偶像的崇拜及共同的追求获准进入社群;其二,粉丝由于社群参与度、经济投入度等的差异,被划分为核心粉丝、普通粉丝及边缘粉丝三个层级,并呈现“金字塔式”的特殊结构;最后,不同层级的粉丝成员围绕自身需求产生分流,从而形成稳定的“小群体社会”,即具有共同目标、强烈认同感及归属感的“脱域共同体”。网络的出现的确改变了虚拟社群内粉丝参与互动的特征及具体过程,然而对于粉丝的研究必须将其置于整个文娱工业体系之中。试图挣脱造星产业的意识收编,粉丝与偶像、商业资本之间形了复杂的互动关系。一方面,依托互联网的发展,偶像运营团队营造粉丝权力不断扩大的假象,粉丝在满足自我精神及消费需求下享受为偶像创造收益的能力;另一方面,粉丝社群内的亲密互动状态麻痹了粉丝独立思考的能力,商业团体通过控制粉丝社群获得红利,让粉丝主动承担起造星的任务,同时增强粉丝对社群的依赖度。由此可见,粉丝社群内看似自发性的互动过程实际上存在利益团体的暗箱操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