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911”事件以后,加强港口设施保安和船舶安全已经成为各国关注的热点。为了加强海上保安,2002年12月,国际海事组织通过了《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SOLAS公约)海上保安修正案和《国际船舶和港口设施保安规则》(ISPS规则)并于2004年7月1日正式生效。这些新要求构成了船舶和港口设施合作探察并制止威胁海运领域的保安国际框架。2002年12月,联合国大会在有关决议中赞赏国际海事组织关于海上保安的行动,并要求相关国家给予积极支持;而在2003年1月,联合国安理会外交部长会议也重申反恐立场,承诺各国家、地区性组织、国际组织将不遗余力、全面协作反恐;2003年3月,反恐委员会特别会议再次强调在全球范围内进行反恐协作的重要性,并要求在不违反法律和侵害人权的前提下,在信息共享、经验交流以及避免重复劳动方面开展积极的国际合作。笔者以《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SOLAS公约)海上保安修正案及《国际船舶和港口设施保安规则》(ISPS规则)为视角,对国际海上反恐公约的实施现状做一分析、论述。本文按逻辑顺序,以递进式结构分三部分进行论述。笔者首先在第一部分,从基本理论入手,对国际海上恐怖主义行为进行界定,并对其内涵和外延进行了较为详尽的剖析,对与之相应的两项国际条约,即《ISPS规则》与《SOLAS公约》,进行了引入。在随后的论述中,笔者于方法论上采取比较法研究,在对国际条约国内适用的理论问题进行分析以后,以美国法为主线,结合欧盟诸国以及加拿大、日本等国实际,对各国反恐公约适用的立法体例及进程做了比较研究。从而在最后一个章节,对于《ISPS规则》以及《SOLAS公约》在我国的适用进行了细致分析,针对目前我国在海上反恐立法领域的现状,从两部公约的适用方式及适用前景入手,进行展望,并提出了相应建议。本文的写作与论述基于国际法基础理论,较多采取对本领域主要国家的比较法研究,综合运用结构分析、系统分析及实证分析等研究手段进行分析与论证。在对本文论题的研究过程,笔者也基于在有关领域长期积累的经验,对相关机制的完善提出了自己的构想和建议,希望能对相关研究领域有所贡献,同时也希望对我国海上反恐立法进程有所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