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司法活动中律师功能的发挥及其改进

来源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hoko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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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的功能是指律师通过参与诉讼等司法活动对于当事人和社会的作用。本文在回顾相关律师的功能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结合现实中律师功能发挥的情况,指出了律师功能在经过历次法律修改之后仍不能达到理想状态的现实。律师“会见难”、“阅卷难”、“取证难”等“老三难”问题还没有彻底解决,律师“发问难”、“质证难”、“辩论难”等“新三难”问题凸显出来,律师的执业依旧处于“困境”之中;媒体不时报出的关于律师与司法机关“关系”紧张现象,引发对律师执业权利保障问题的思考。在提出上述问题的基础上,本文进而分析导致律师功能不能充分发挥的制度的、社会的、传统观念的原因,指出发挥律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功能、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的功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的功能”需要进一步采取的措施。法律的生命在于实现。包括律师在内的法律人,是法律坚定的信仰者,也是法律的实现者。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之后,以“审判为中心”的司法改革正在深入进行中,包括《律师法》在内的法律法规也正处于修订的过程中。站在新的历史节点上审视律师的功能,无论是通过立法增列权利还是采取具体措施完善救济,律师功能都应当在司法活动中得到更加充分的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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