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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语是指作者有意识地将某一地区或年龄阶段的方言作为叙述语言和作品中人物语言,有别于标准社会语言和文学语言。这类语言通常幽默风趣,有狂欢特征,本质上具有颠覆性和对话性。马克·吐温的《哈克贝利·芬历险记》、塞林格的《麦田守望者》和谭恩美的《喜福会》是体现美国文学中这种土语传统的代表作品。 在这三部作品中,作者都是有意识地利用土语来服务于其作品,而不仅仅是为了忠实地记录语言。马克·吐温与塞林格均以夸张的手法来对待和使用土语。哈克以严肃且深思的口吻来进行叙述,故作老成以博得笑声;其语言在形式上无意于笑声,但本身却具有幽默性。霍尔顿的语言则在表面上表现出取乐的一面,而在本质上却具有严肃性。他的语言夸张的一面主要表现在对待数字上。在《喜福会》中,汉语以方言的形式作为母亲华裔移民的土语,其同时具有话语的双重性:表层意义和实际指向。对于母亲移民一代而言,其土语也是其躲避受到女儿们情感上的伤害和维护其个性的武器,但部分的不恰当使用成为该书的一个瑕疵。土语在人物塑造方面也起到了重要作用。所有的主角或以其走向一个新领域的旅程或以其在新领域里的生存形式,经历了思想上的变化。土语在其中都起到了刻画角色的重要作用。对哈克而言,他的少年语言象征着他从文明的白人社会里的叛逃。对霍尔顿而言,他的语言表明了他在内心对“伟人”的渴求,也表明了对死亡和性的恐惧对他的压力。对华裔母亲移民而言,土语表现了她们对来自女儿们的情感伤害的恐惧。 美国作为一个移民国家,土语是其文学中的一个特征,同时土语也为作家和他们的作品赢得声誉发挥了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