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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经济中银行所占据的重要地位以及银行自身的特性,决定了对银行有效监管的极其重要性。国内外对此展开了大量研究,研究成果中不乏有价值的意见。但相当多的研究往往就某个局部问题出发,就事论事,缺乏系统性,没有一个逻辑一致的理论框架的支撑。本文以激励性为切入点,系统全面研究银行监管的原有政策体系以及最新开发出来的监管工具。近百年来,银行监管经历了行政监管——标准化方法——内部模型法三个阶段。行政监管维护了金融稳定,但这是经牺牲银行效率为代价的,妨碍了银行的金融创新,具有金融压抑的特征,这不仅增加了监管部门的监管成本,也增加了银行部门的监管服从成本,监管效率低下。标准化方法同样过于僵化,缺乏必要的灵活性,仍然没有避免行政监管的弊病。此外,金融安全网纵容了银行的过分冒险行为,导致银行道德风险问题更为严重。行政监管法,标准法和金融安全网都没有解决银行监管中信息不对称条件下的银行道德风险问题,是一种激励不相容的监管。博弈论和信息经济学为经济激励理论带来突破性进展。其中的信息不对称理论、激励机制设计基本原理、道德风险与最优激励合同理论对解决信息不对称下的道德风险问题提供了基础性的理论支持,为银行监管改革指明了出路,出路就在于构建激励性银行监管。激励性银行监管注重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给予银行一定的自由裁量权,发挥其积极性和主动性,与监管者形成良性互动,既维护了金融稳定,又给予银行广阔的发展空间。近年来,激励性、市场化的银行监管工具纷纷被开发出来,包括巴塞尔体系下的内部模型风险评级法、美联储提出的预先承诺方案、长期次级债务制度安排、具有激励性的金融安全网。这些新工具既经受了理论检验,也在实践中得到了有效运用。但这些工具都还不完善,限制了其应用和推广。我国银行监管的激励缺失现象普遍存在,这一方面限制了我国银行业的活力,另一方面导致了银行的道德风险盛行,金融风险日积月累。为此,在监管环境上,要改善金融生态,在监管工具上,要推广风险内部评级,加强长期次级债监管,建立一个充满激励性的显性的金融安全网,包括完善央行最后贷款人职能、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融入激励因素的存款保险和破产银行市场退出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