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非子“吏治”思想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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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法家的核心代表人物,韩非的哲学思想被学界筛定在“法治”,偶有争议,亦只是局限在“法治”与“法制”层面,然而笔者认为,“法治”并不是韩非子的代表性哲学思想,“吏治”才是韩非子的主流思想及光芒所在,“法”与“势”“术”一样,只不过是达到“吏治”的手段。而韩非“治吏”的举措更是令人耳目一新,在为何治吏、如何治吏方面韩非子都有其独到却令人费解的思想,韩非子倾向采取极端的手段达到相对积极的目的,往往从一个端点走向了另一端点,而其看似极端、绝对的背后却有其深层次的理论前提与假设,有着韩氏的思维与逻辑。韩非认为人性本恶,人人为我,故重臣对君王之“势”始终构成威胁,君主维“势”,故需治吏;韩非认为人情逐利,故刑赏二柄得以可行;然君臣异利,故需治吏;韩非认为人有“祸恐”之心,故在治吏时严刑峻法、轻罪重罚会达到“以刑去刑”“以治去治”的社会功效;韩非认为世多“中主”,故治国应减少对君王个人才能的依赖,故治国以法。韩非子的思想是进化性的,兼具现实主义与功利主义,其认为“新故异备”“世异事异”,故其“不忆古”,而主张“以吏为师”。人性本恶、人情逐利、祸恐思想、中主预设、进化史观等正是其隐性的理论支点。韩非独具匠心的提出了君王“治吏不治民”的政治哲学命题,然而此命题却存在逻辑悖论,命题本身强调的是治吏的重要性,然而治吏却是为了达到治民的功效,君主不治民,治吏为治民,不治民而为治民,而从言辞逻辑上韩非只是以火为喻,将吏——民——火概念偷换成君——吏——民。韩非子的“吏治”思想包括“君治臣吏”与“臣吏治民”两个部分,在“君治吏”方面,韩非子主张的举措为:刑德二柄;审合参验,即形——名——情的三位一体与言——事——功的三位一体;“使贱议贵”,但反对用培植重臣来遏制重臣的以虎搏狼式的权力制约平衡;君主“无为”式的有为;“绝爱道,不悬怒”。在“臣吏治民”部分,韩非主张的举措为:臣吏依法治民;“齐民”;惩处“不令之民”;“定位一教之道”,即“以吏为师”,“以法为教”;“称俗而行”。韩非的“吏治”思想对现当代官僚制亦有补益的价值,如在选官方面,当代官僚制中“跑官要官”现象严重,而韩非在其治吏思想中明确提出反对“近习私说”,现代政治主张反对“空谈”,而韩非在其治吏举措中规劝君王反空谈,便要杜绝“学士之风”。在反腐败方面,现代人尚辩是否可行“高薪养廉”,韩非已主张“君霸王,臣富贵”的治国之策,现代政治学与行政学前沿领域还在小心探讨“下属权利”,韩非的治吏思想中便已明确提出“使贱议贵”。中国几千年的“吏治”向来被称为“外儒内法”之治,比较儒法的“吏治”思想便会发现,尽管法家因其“术”而饱受苛责,然儒家治吏亦有其“术”,在治吏赏罚方面,韩非认为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主张赏信、赏无过、可赏私,而其所代表的法家则主张赏诈、赏有功、必赏公等。剖析韩非子“吏治”思想,我们会发现,与“法治”对立的未必就是“人治”,“以法”“以德”均只是达到“吏治”的通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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