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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日战争时期的难民问题是一个重大的社会问题。战时难民产生的原因,呈现的特点以及心态、需求具有极大的特殊性,传统的救济方式已无法满足要求。在这种情况下,国民政府相应的调整了救济政策,提出安置难民的思想,即动用国家力量,有组织、有计划的将难民运送、安顿到后方安全地带,并依其故有职业,使之投入到不同的生产工作之中,以达到救济的目的。本文分三个部分研究抗日战争时期国民政府的难民安置政策。第一部分主要研究国民政府难民安置政策指导思想的演变。此演变过程大致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从全面抗战爆发到 1938 年初。在这段时期里,国民政府采取的是以传统救济为主的消极安置思想。第二阶段,是从 1938 年初到抗战结束。国民政府提出积极的难民安置政策,明确了“寓救济于生产”的救济目标,并设立了振济委员会为管理战时救济事务的专门机构。第二部分主要研究国民政府难民安置政策的具体措施。首先,依照难民的流动方向,通过修建新的交通路线,和设立难民配置运送总分站的方式,将难民运送到后方安全地区。其次,对有生产能力的难民进行职业安置。采取难民移垦、难民工厂、难民服役、小本经营和职业介绍等安置方式,使尽快投入到后方的生产劳动之中。第三,对老幼病残等特殊人群采用收容、医疗、教养、生产相结合的安置方式。第三部分主要是对国民政府难民安置政策的评价。在抗战时期难民安置政策取得了一定成效。首先,安置政策是国民政府救济思想的一大进步,它将救济难民的方法措施制度化,并强调了国家在救济难民中的主导地位和责任。其次,安置政策使难民参加生产劳动,补充了抗战力量。第三,安置政策保障了部分难民的生存,在稳定社会、民心上起到了一定作用。第四,安置政策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西部地区的开发。然而,难民安置政策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局限。第一,安置政策是在准备尚不充分的情况下仓促出台的。第二,政策仅以取得短期利益为目标。第三,缺乏有效的监督使政策未能得到良好贯彻。第四,投入难民安置的资金有限使政策难以顺利展开。总体来看,抗战时期的安置政策将普通的救济向积极的生产转化,将严重的社会问题向抗战中的积极因素转化,在客观上为建立现代意义的社会救济制度作出了贡献。然而,安置政策的配套制度和措施还没有建立起来,政策执行人员的能力和素质还有待提高,政策本身仅是谋求建立现代救济事业的一个开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