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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手机通讯等电子设备、软件以及互联网服务(电子商务等)等深远的影响了人们的日常生活。以专注于科技产品生产或提供技术咨询服务的科技公司发展迅速,其中基于互联网开展相关科技产品生产制造或提供互联网服务的互联网科技公司发展迅猛,已经成为经济版图中重要的组成部分。我国经济也正处于转型发展期,高质量经济的发展离不开互联网科技公司。但是现阶段我国的互联网科技公司还处于发展初期,广大互联网科技公司还面临上市、重组等多重问题,这些问题的解决都需要对企业价值进行合理的评估。互联网科技公司存在高风险、高收益、高成长性、无形资产占比高等特性,且存在诸多的评估难点,共同导致传统企业价值评估方法对互联网科技企业进行价值评估中存在局限性。基于上述背景,本文从互联网科技企业独特的企业特点入手,分析了互联网科技企业价值评估中存在的难点,认为互联网科技企业存在部分现金流不稳定不易预测、收入构成多样性、风险构成因素复杂等问题,认为互联网科技企业的价值由现有经营业务创造的价值和未来增长机会创造的价值两部分构成。基于此,本文分析了收益法、成本法和市场法等传统企业价值评估方法在对互联网科技企业价值评估中存在的局限性,认为传统企业价值评估方法不能解决互联网科技企业价值评估的难点。之后,本文引入了实物期权理论,在分析了实物期权法的公式和特点后,构建了基于实物期权法和现金流折现法的组合评估模型,基于现金流折现法评估企业的现有经营业务价值,基于实物期权法评估企业的未来增长机会价值,最终确定企业的整体价值。最后,本文通过小米公司的案例,验证了现金流折现法加实物期权法的组合评估模型对互联网科技企业价值评估的适应性。本文创新性的研究了互联网科技企业价值评估的问题,提出了对互联网科技企业价值评估的组合评估模型,并通过小米公司的案例验证了组合模型的适用性,为互联网科技企业价值评估方法的选择提供了新的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