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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宏观政策对农村金融体系建设的支持,以及各个理论与实践部门对社区发展基金的关注,都已经为社区发展基金提供了良好的生存空间,有力地促进了社区发展基金的发展与壮大。同时,社区发展基金在推动农村发展中的有效性和可持续性仍然具有不确定性。
鉴于此,本研究以促进社区发展基金的有效运行为目标,运用新制度经济学的分析框架,对宁夏盐池县库团村社区发展基金运作机制的变迁进行实证研究。分析发现在发展干预介入之后,由于预期利润的存在,促使作为制度变迁主导者的宁夏扶贫与环境改造中心,为了获取这部分潜在利润,采取了发展干预的行动;而作为社区发展基金运作主体的社区农户、作为外部监督者的乡政府在此过程中也对迎合这种干预有着自己潜在的预期利润,通过发展干预过程中各相关利益主体对潜在利润的预期和据以进行的相互的行动调整,最终导致了库团村社区发展基金运作机制的变迁。
研究发现变迁后的运作机制促进了资金管理、组织载体及规章制度的规范化、监督机制的健全,还促进了资金的有效利用及社区资源整合。本研究还通过与库团村村民、宁夏扶贫与环境改造中心等相关利益群体的共同行动进行了评价运作机制有效性的指标选择,据以判定目前社区发展基金运作机制中农户受益面覆盖、社区发展管理委员会管理水平以及社区发展基金的资金来源方面存在的问题。同时,提出改进现有的社区发展基金的运作机制的建议,认为短期内通过加强各种社区发展基金的管理合作以及专门的培训可以提高农户经营能力和社区发展基金管委会的管理水平;长期内除了建立推动社区发展基金运作的有效性及可持续性的适时监督机制,还需要吸取其他地区的经验,同时促使更多的资金用于社区公益事业,更要为资金自我滚动寻求可获益的投资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