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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基金法》已列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投资基金法》起草委员会确定投资基金的运行机制是基金资产的所有权、经营管理权和保管核算监督权三权分离的体制。要搞好投资基金的立法工作,首先要进行投资基金法理学的研究,本文在确定投资基金的法律基础是信托法的基础上,对投资基金进行信托法理的解释。通过对世界各国和地区的投资基金法律制度比较、借鉴,按信托法原理设计我国契约型投资基金法律关系,同时克服了日本、德国等国家和地区契约型投资基金法律制度中的不足,从而在法理、法律制度上保证我国投资基金的基金资产所有权、经营管理权和保管核算监督权三权分离的独特运行机制。本文也论述了公司型投资基金的法律属性和法律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