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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筋凤髓判》是中国古代一部著名的拟制判词集。判词是判决书的旧称,也叫作断语、结论,而拟制判词是唐代备选官吏准备任职考试的练习之作。经霍存福教授《<龙筋凤髓判>判目破译:张鷟判词问目源自真实案例、奏章、实事考》一文考证,《龙筋凤髓判》问目或为真实案例、奏章、实事改编而成。而黄源盛教授在《唐律与龙筋凤髓判》一文中对霍存福教授的说法不甚赞同。本文内容之一即考证是否存在更多实例来佐证霍存福教授关于《龙筋凤髓判》判目系真实案件的主张。鉴于《龙筋凤髓判》作者为唐初张鷟,笔者将《龙筋凤髓判》的判目与唐初的正史、野史等相对照,在霍存福教授考证的真人、真事的基础上,找出了多个与史料相契合的人和事。笔者认为,《龙筋凤髓判》虽为拟判,但其判目却源自真实案件、公事、奏议等,而其判词则是张鷟运用律令、礼法、情理等进行的个人创作。本文以《唐律疏议》、《唐令拾遗》等法律规定为大前提,以霍存福教授考证及本文增补、校正的《龙筋凤髓判》的真人、真事为小前提,分析张鷟断案的法律依据及案件推理。本文主要分三章进行论述。第一章,分析《龙筋凤髓判》作者张鷟的生平、该书的成书情况及其判目与唐初真实案件的渊源关系。第二章,逐个阐释已考证的张鷟判词问目的来源及理由,并结合唐初律令进行案件分析,以体现张鷟对律令的娴熟运用。第三章,将未考证出来源的张鷟判词问目与相似度高的唐初案件进行对比分析,以后者佐证张鷟断案的合于法理、顺乎人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