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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社会的不断进步,复杂多变的社会关系极大地影响了刑事立法的稳定性和现实社会的适应性,又由于立法普遍具有滞后性,所以刑事司法解释的地位更显突出,大量的刑法司法解释以及刑事诉讼法的解释不断出台,如何在司法解释实践中妥善处理和协调相关司法解释与多变的社会形势的关系就成为一个非常重要的理论课题。 由于工作关系,笔者长期能够接触到各种刑事司法解释,在具体案件适用中,也会遇到各种相关的问题,例如刑法与其司法解释的冲突,刑事诉讼法与其司法解释的冲突以及各种司法解释之间的冲突等,造成了在具体案件中适用法律以及司法解释的困难。另外,由于各个司法机关的角色差异,不同承办人员的理解差异,在同类案件的处理中也容易出现法律适用以及结果的差异。本文从法律实务的角度出发,对上述情况的成因及发展过程进行了相关分析,并对解决这一问题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