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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传教士李提摩太在中国经历了“洋务运功-甲午战争-维新变法”的激荡时代,而其本身亦发生过重要的转变,即传教策略的转变,从平民传教策略到主攻官绅阶级。李氏结交上层官员和知识分子,主持广学会,积极翻译引进西学,也越来越多地参与到中国内政改良当中,最为重要的便是其对戊戌维新变法的影响。其中,其议会思想则尤为值得法学界关注。“议院”是维新变法的核心概念。李提摩太所引进的《泰西新史揽要》一书的核心内容便是西方的议会制度,李氏在本书序言及其相关文章中也都表现出极大的赞誉。然而李氏在给维新派人士和清廷重要官员(如翁同龢等)的建议,以及其针对中国变法的言论和论著中,却并未极力呼吁中国速开议会。由此可以提出这样的问题:李提摩太的议会思想为何?其议会思想在戊戌前后是否经历转变(以及是什么因素致使这种转变)?以及它如何影响其对清末中国变法(主要是议会)的主张?本文首先从神学和世俗两个方面分析李氏的思想体系构成,认为李氏因后千禧年观神学思想而对社会进步持乐观态度,并促使其热心参与社会变革。其神学思想也使得他对社会进化论产生理论认同,也对当权者持顺服和尊重的态度。接着,本文认为李提摩太引进《泰西新史揽要》起初的主要目的首先是是宣传社会进化论,启发中国人的革新意识,促进中国进步发展;其次是强调教育,以加强中国人对西方的了解,减少盲目排外,促进传教;再者是启发个人基本权利意识,希望改变中国百姓生存现状。而后,本文分析甲午战败,该书在中国社会引起的反响出乎了李氏的预料,于是李氏不得不更深入地阐述他的观点。他引进器德的社会进化论以回应中国知识分子对世俗化社会进化论的崇拜,主张温和改良变革的方式以回应当时急进改革的热潮,主张新旧调和的变革的方向以回应当时知识分子对践行西方议会制度的坚决。最后,本文认为李氏不主张中国速开议会的考量,第一是理论认识还不成熟,改良者未得西方议会制度的精髓;第二是外部环境未成熟,人民和政府守旧派仍须启蒙;第三是清末中国若急速开议会,恐怕国家危机。作为宣教士,李氏更为关切的是公民私权利的保障,在他看来,清末中国的当务之急是建设强大的中央政府,以强大的国家机器保障生命、自由、财产等个人在私法上的权利,至于民众公法上的政治权利却没有积极呼吁。虽然如此,李提摩太的议会思想仍旧体现了其威权主义政治背景下的法治国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