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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事机构作为我国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治船舶污染管理的主管机构,履行着“三保一维护”的海事职责。当前,我国正在处在社会转型、经济转轨的历史时期,东营市作为“黄蓝”(“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发展规划”和“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发展规划”)两项国家战略唯一的一个地级市,也正在按照“高境界、高标准、高起点、大作为的工作总要求”,以“转方式、调结构、扩总量、增实力、上水平”作为工作大局推动东营新一轮大发展大跨越。与此同时,海事机构正在实现这机构的体制改革,由以前的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向公务员身份转变,身份的转变必然带来意识的改变,海事系统正在进行的“四型海事”建设也是为了让海事系统适应社会的发展,让海事更好的服务发展、服务民生。东营港航经济的快速发展,需要海事机构以更大的勇气、更智的聪慧、更高的标准服务发展。本文以“公共责任理论”为基础,对东营海事为研究对象,针对实践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责任型东营海事建设构的主要途径。本文的写作主要由以下几部分构成:第一部分讲述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第二部分阐述核心概念与理论基础,第三部分主要就东营责任型海事建设现状与存在问题进行分析,第四部分是国内外责任海事建设经验的借鉴,第五部分从建设理念、原则、路径选择、保障措施四个方面对责任型东营海事建设进行对策分析。建设责任型海事是建设责任型政府不可缺少的一环,是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社会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落实交通运输部党组提出的“三个服务”的具体体现,是落实杨传堂部长关于海事队伍建设“三化”的必要路径。建设“有职须有权,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要赔偿”的责任海事,严格履行法定职责,积极承担相应的政治责任、社会责任和组织责任,不断增强履行“三保一维护”职责的能力和水平,做到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意义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