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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作为国际经济共治机构,它倍受关注。WTO决策法律制度作为WTO体制中的重要一环,亦被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所重视。本文对WTO决策法律制度的民主问题进行了较为深入的研究,分析了WTO决策法律制度缺乏民主的成因,阐述了总干事和秘书处是如何对WTO决策法律制度的民主产生影响,指出了WTO决策法律制度的民主与效率之间的关系。在此基础上,为提高WTO决策法律制度的民主,本文进行了一些理论探索,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本文分为导论、正文和结论三大部分,其中正文共有六章。导论部分对WTO决策法律制度做了简要的概述,并说明和介绍了本论题的研究意义、研究现状、研究资料与方法以及本文的结构安排。第一章从必要性和可行性两个角度论述了民主在国际关系领域的适用,并指出了在国际关系领域适用民主时应当注意的几个问题。第二章对WTO决策程序是否民主进行了分析。本章认为,无论是从WTO成员方的有效参与,还是从WTO决策程序的透明度来看,WTO决策程序中的民主现状都是不容乐观的。一方面,成员方有效参与WTO决策程序的广度有待拓展,参与深度有待加强,参与范围有待拓宽;另一方面,WTO决策程序的内部透明度和外部透明度有待提高。第三章围绕WTO决策程序的内部和外部民主赤字及其解决而展开。首先分析了发达国家提出的改革“绿屋会议”的诸多建议,对其进行了较为深刻的批驳,并就如何改革“绿屋会议”提出了务实的“三步走”计划;接着说明了非政府组织参与WTO决策程序的应有定位。第四章主要讨论WTO表决制度的民主问题。本章对GATT/WTO表决制度的历史沿革进行了阐述,在分析GATT/WTO在不同时代采用不同的表决制度的历史背景及其成因的基础上,指出了WTO正在出现的政治化危险信号,最后对WTO各项表决制度是否民主做了进一步的探讨,认为一国一票简单多数决是WTO最为理想的民主表决制度。第五章对总干事与秘书处如何对WTO决策法律制度的民主产生影响做了论述。本章指出,建构民主的WTO决策法律制度,要求总干事与秘书处在筹备和召开正式与非正式会议的过程中,应恪守WTO协定对它们职权及职责的规定,站在中立及客观的立场上,对成员方的意见给予及时和正确的反映。第六章探讨WTO决策法律制度民主与效率之间的关系。本章认为二者虽然在总体上是一种相辅相成的关系,但是,WTO决策法律制度的民主价值要优于其效率价值。结论部分从民主的角度对WTO决策法律制度可供选择的改革方案做了总体上的区分,指出WTO决策法律制度有两种改革途径:一是理想模式的改革;一是理想模式之下的次优改革路径。站在发展中国家的立场,并结合中国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发展中大国的基本定位,本章阐述了发展中国家及中国在WTO决策法律制度改革问题上的最佳选择和次优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