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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经济社会高速发展的21世纪,国内外频发的财务丑闻使得政府部门和公司愈加重视内部控制系统建设。我国在2008年由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颁发《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2010年发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强制要求上市公司分批、逐步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实现了内部控制信息自愿性披露到强制性披露的转变。本文基于国内强制性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制度背景,以纳入披露范围的主板A股上市公司2014-2016年度的财务数据与公开信息为研究样本,探究内部控制缺陷披露的影响因素。文章首先回顾国内外学者对于内部控制缺陷披露研究进展并对相关研究进行述评,然后界定内控缺陷的分类标准及其认定方法,并结合相应理论基础,改进内部控制缺陷披露模型,提出相关假设并进行实证检验。文章认为,内部控制缺陷披露同时受内部控制缺陷存在机会、内部控缺陷被发现概率以及内部控制缺陷披露动机或压力三方面因素共同影响,且根据内部控制缺陷严重程度不同进行分组验证分析,得出以下结论: (1)内部控制缺陷存在机会方面,选取公司规模指标进行验证。结果表明,公司规模较大的上市公司存在内部控制缺陷机会较大且进行真实性披露概率较大,实证结果较为显著。 (2)内部控制缺陷被发现概率方面,选取兼并重组指标进行验证。结果表明,上市公司发生兼并重组情况,显著增加管理层内部控制缺陷披露概率。 (3)内部控制缺陷披露的动机或压力方面,选取违规处理指标进行验证。结果表明,上市公司受到违规处理显著提升内部控制缺陷披露的可能性。 (4)根据内部控制缺陷严重程度不同将样本分组进行实证分析,结果表明,公司规模、兼并重组情况以及受到违规处理能显著促进内部控制一般缺陷的披露,而内部控制重大或重要缺陷的披露仅与外界违规处理压力呈显著正相关关系。 最后,论文根据研究结论,提出针对性建议,主要从增强市场监管实效,推进资本市场逐渐完善;优化公司治理结构,促进信息披露透明化;加强审计行业监督,力求缩小“公众期望差”等三方面促进企业更好地进行内部控制系统建设与后续优化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