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初交山民变与地方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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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主要通过对清初交城知县赵吉士“交山平寇”及相关问题的考察,探讨了交山民变与社会变迁关系。文章首先通过对“严邑”、“县官缺”与时人印象的考察,分析了赵吉士治理下的交城社会背景。第二部分从“盗贼”身份入手分析交山民变的原因,文章指出,清初交山民变是地理与人文环境共同作用的结果,其中地理环境、中央政府政策、地方社会赋税的不均、里甲制的破坏和生计困难,是造成由“民”而“贼”、由“变”而“乱”的主要原因,同时未入籍、未交赋税的民众亦被贴上“盗贼”的标签。第三部分论述了交城地方社会通过“平寇”实现了由“乱”而“变”的转化。文章首先分析了赵吉士平定叛乱的原因:康熙七年清政府将山西定为满洲缺,加强对地方社会的控制,此时交山已被贴上“盗贼渊薮”的标签,且时人将交山归责于交城,再加上个人豪侠的性格使得赵吉士开展了交山平寇。其次,赵吉士通过剿与抚两方面措施,在地方建立了一整套乡村防御体系,加强了军事力量;同时将所谓的“盗贼”编入政府里甲之中,完成由“贼”而“民”的转化,扩大了政府的控制范围,使原来的“盗区”转化为“政区”;康熙《上谕十六条》的宣讲、书院的建设、崇祀乡贤等活动的展开,则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当地民风,促进了文化教育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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