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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法律服务是政府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一环,是司法行政机关为了维护公民合法权益,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幸福安定,统一提供的法律服务。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有利于城乡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对创新社会管理模式、化解社会矛盾与纠纷、预防和减少群体性事件发生有无可替代的作用。推动徐州市贾汪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持续健康发展,有利于提高本地区司法行政工作水平,为整个地区的经济发展平稳、人民群众幸福奠定坚实的法治基础。因此,对贾汪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研究十分有必要,希望通过认真努力研究,使本地区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理论基础和实践操作更具有实效性、时代性。本文立足贾汪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际情况,运用文献法、比较分析法和访谈法等研究方法,以公共管理理论、依法行政理论和治理理论为基础,总结徐州市贾汪区40年间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践历程,包括法律服务启蒙探索阶段、公共法律服务探索推动阶段和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确定并发展阶段。仔细分析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现状,系统总结了贾汪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实践成果,通过整合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发挥职能优势、积极创新等工作举措,深入开展实践探索,积极发展五大公共法律服务产品,建立“贾汪特色”基地,扎实推进实体和网络平台双向发展,使贾汪区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取得了较大的发展和进步,并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借鉴美国和英国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发展实践经验和国内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发展较好的浙江省和广东省的发展经验,对贾汪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认真研究。但是,毕竟我国提出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时间还不长,很多工作只停留在理论阶段,并且伴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出现了顶层设计不合理,组织、制度、人才、经费等保障机制不健全、供给与需求不相适应等一系列问题,并根据存在的问题分析出根本原因是政府对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视程度不够、公共法律服务经费投入不足、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缺乏有效的监督评估机制、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的认可度不高等。为解决面临的问题,全面提高贾汪区公共法律服务的覆盖性和均等性,系统提出了贾汪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对策和建议,集中整合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系统完善基本保障机制,提高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管理和运行的水平,多元统筹资源配置,进而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并促进其良性运转,保证群众能够真正享受到普及、方便和均等的公共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