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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轨道交通对城市发展所起的至关重要作用日益凸显,极大改变了市民出行方式,是解决大城市交通拥堵难题最理想的绿色交通保障体系。然而轨道交通项目投资大且回收期长,完全依赖政府投入将会导致公共财政负担较重。公私合作(PPP)模式作为项目融资模式中崭新的融资模式,既弥补了政府财政负担较重的窘困,又能充分调动社会资本的积极性。故在城市轨道交通建设中得到越来越多的应用,丰富了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的内涵。但由于城市轨道交通PPP协议期较长,履约环境不确定性日益增加,过于刚性的合同无法良好的适应建设工程项目的不确定性。为使PPP合同能快速且经济的应对环境变化能力,研究探讨适用于我国城市轨道交通PPP项目的合同柔性条款评价指标体系及提出柔性条款设计的措施建议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主要研究内容及结论如下:第一,通过对合同管理领域合同柔性研究现状的文献综述,总结了PPP模式在城市基础设施领域尤其是城市轨道交通更是具有较高的适用性和匹配性。对城市轨道交通PPP合同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进行了访谈,研究构建了基于合同柔性的评价指标体系,形成调查问卷;并运用SPSS软件对回收的调查问卷其相关研究数据进行分析。先进行信度、效度检测,对问卷数据的可靠程度,及各个题项之间存在的相关关系,再进行相应的探索与研究,得到了较满意的结果。第二,通过建立熵值模型以及构造判断矩阵从而建立层次分析模型,对城市轨道交通项目PPP融资模式的合同柔性要素指标进行评价,以及结合各个要素指标的权重计算结果,提炼出权重较大的指标项,研究探讨适用于完善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PPP合同柔性条款的建议内容。第三,开展实证研究。以海南省三亚有轨电车示范线项目、云南省滇南中心城市群现代有轨电车示范线项目以及福州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PPP项目为对象,综合应用所取得成果,提出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完善PPP合同的柔性条款的措施建议,以期对采用PPP模式进行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的项目,在签订PPP合同时有所借鉴和参考。图9个表40个参考文献73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