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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繁衍使得人类得以存续,自古以来都是人类所追求的生活意义之一。但女性由于各种原因无法行使其天然的孕育职能时,会对家庭和社会造成各种不利的影响。代孕技术就是随着社会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而产生的一种新型的人工辅助生殖技术,它填补了传统人工生殖领域的技术空白,同时也为很多无法正常生育的家庭带来了福音。不过,代孕技术仍然存在技术上的壁垒,更重要的是代孕技术涉及到个人隐私,需要除了当事人夫妻的第三方介入。使第三方成为代孕母亲,是传统生殖技术所不具备的特点,强烈冲击着社会的伦理道德、生活秩序和现行法律制度。学界对于代孕的态度长期存在相互对立的两种观点。世界各国关于代孕的立法态度也各不相同。总体上来看,英美法系国家多持肯定态度,而大陆法系国家则多采取否定的态度。我国在代孕问题上相对保守,代孕行为通过法律被完全禁止。2001年,我国颁布了《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时隔两年,卫生部又推出《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人类精子库技术规范、基本标准及伦理原则》,这两项法律条文的出台在对待代孕的问题上相一致,都是明令禁止的。此外,我国目前没有颁布任何规范代孕的专门法律。虽然我国禁止代孕,但社会的高需求使得代孕行为呈现越来越多的现象。法律的空白与全盘禁止既不能规制代孕现象的发生,同时也不利于保护当事人,尤其是妇女的法律权益。国家在处理代孕问题上的冷漠态度,使代孕现象所导致的社会问题渐出端倪,并在发展中逐渐形成了一种恶性循环,这无论对家庭还是对社会来说,都不利于建设更加稳定和谐的家庭和社会环境。针对代孕问题国家迟早是要进行解决的,这也是社会与法律推动的必然结果。因此,代孕问题的解决需要不断完善我国的法律制度,利用法律手段来约束代孕行为已经迫在眉睫。本文立足我国国情,明确我国代孕立法的缺陷,分析和探讨代孕合法化的法理依据和必要性,通过对各国代孕立法的比较分析,以期借鉴其立法经验,构建相对完善的代孕法律规制制度,促进我国社会稳定发展和代孕技术的合理应用。除引言和结语外,本文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代孕概述。针对代孕行为进行全面的描述,使人们对代孕拥有更为客观而清晰的认识,为下文的理论研究做好铺垫。本部分主要对代孕的起因、概念和分类等方面进行了阐述,同时提出了自己的观点。第二部分,域外代孕立法例之介绍与评析。本部分分别介绍了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中有代表性的国家对代孕的立法规制,并对两大法系在代孕问题上所持的立场进行描述,从立法层面通过比较来对代孕行为形成更为完整的认识,并以此为理论基础来指导我国在代孕行为方面的法律建设。第三部分,我国代孕立法现状及评析。本部分主要分析了我国现行代孕立法的现状,并对该现状进行了评析,指出了完善现行立法的迫切性。同时从公序良俗、生育权、身体权等法理依据和社会、医学和法学等存在价值两方面对代孕合法化进行了分析,论证了代孕合法化不仅具有合理性,而且是非常必要的。第四部分,我国在代孕立法方面的制度建设与展望。本部分从基本原则、允许代孕的类型、主体资格、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代孕协议的规制、代孕管理及实施机构、代孕子女亲子关系的认定、法律责任等八个方面提出了自己的制度构想,以期对我国代孕法律规制的完善有所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