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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较于时政、财经、军事等其他新闻,娱乐新闻因为其趣味性和贴近性一直有大量的受众市场,更受年轻受众群体的追捧,潜移默化地发挥着行为示范和价值观引导的作用;但另一方面,娱乐新闻又被新闻界普遍认为是“追腥逐臭”的“难登大雅之堂”的作品,特别近年来随着国家打击黄赌毒力度的加大,明星吸毒、出轨、嫖娼各类丑闻被集中曝光,仅2014年就有13人因此落入法网,媒体挖掘到的“猛料”也屡受争议,有的报道超越了社会公序良俗的底线。与此同时,相关的伦理研究呈现出边缘化的无力状态,并没有对现实发挥很好的指引作用,这也造成了采编人员在新闻实践中恣意妄为,伦理失衡现象愈演愈烈。再加上娱乐新闻经常涉及公众人物隐私,加之采取偷拍手段,无可避免地造成媒体报道权、名人隐私权以及公众知情权等的冲突,虚假新闻、有偿新闻、三俗新闻和无良炒作层出不穷,新闻伦理已无逃避的空间。本文将从娱乐新闻报道中最容易引起新闻伦理纠纷的类型考察入手:偷拍娱乐新闻、娱乐圈犯罪新闻、娱乐圈涉性新闻等的报道,引入道德权变、道德妥协等相关概念,探讨在相关法律缺失、监管存在漏洞、采编人员职业素养良莠不齐的情况下,讲求社会责任的娱乐新闻编辑部该在日趋复杂的伦理冲突中的工作原则。在媒体伦理冲突中,本文拟将讨论的关键性问题包括:(一)对于涉性、涉刑、涉隐私等敏感又常见的娱乐新闻题材,媒体人应该坚守的底线在哪里;(二)当新闻报道涉及多项道德标准,而且这些标准互相冲突,但现有法律法规和道德体系对此又缺乏必要约束和引导时,媒体应该如何做出选择,以避免不必要的伤害,协调多方面的功能。在典型个案上,本文以文章“周一见”事件、2014年“毒星”频繁落网、李天一事件等发生在2012-2014年间的热点娱乐圈新闻事件为对象,分别从采访样式、报道样式、报道题材和报道倾向几个方面分析新闻工作者在实际采编过程中面临的伦理困境,探讨当娱乐新闻报道中出现不同的价值冲突,最后试图建立起一个娱乐新闻伦理失衡的检验标准,指出娱乐新闻报道应该坚持伦理底线,使之尽快走出三俗困境,从而步入健康的发展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