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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国家教育部首次将“人文性”写入《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2011年版)》,将其作为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性质的第一位,并指出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导向,这足以说明在音乐课程中培养学生道德素养、健全人格方面的重要性。因此,本文以小学音乐欣赏课程作为研究出发点,从教育的角度出发,探究“音乐欣赏”及其教育目标的内涵,结合指导小学音乐欣赏课实施的文件、规章和制度,及小学音乐欣赏课课例,探讨“人文价值”在音乐教育中的具体体现,重点讨论音乐教育的“人文内涵”。本文所阐述的核心问题是:当下我国小学音乐欣赏教育中“人文”的缺失,所以,我们更应从“教育”的角度理解和落实小学音乐欣赏教育的人文目标,实现其人文价值。本论文共分为四部分。绪论包括研究的背景、意义、思路及方法、文献综述。第一章,主要从理论出发,探究了音乐欣赏、教育目标的核心内涵,结合美国音乐教育的目标及21世纪“核心素养”的新内涵,探讨音乐欣赏教育的人文目标内涵。第二章,主要是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以此探究小学音乐教育人文价值的体现。首先,从理论角度出发,结合《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2011版)》及其《解读》、义务教育音乐教科书及教师用书中有关音乐欣赏“人文价值”的内容体现;其次,从实践层面,结合全国2016-2019年小学五年级音乐欣赏优质课案例,包括优质课评价指标、教学设计和课堂教学实录,重点讨论我国小学音乐欣赏教育人文目标的实施状况。第三章,主要是对小学音乐欣赏教育“人文价值”内涵的讨论。首先,对我国小学音乐欣赏课人文目标实施情况进行分析,指出当今我国小学音乐欣赏教育“重知识、轻人文”的现状;其次,从理论角度探讨我国小学音乐欣赏教育中“人文价值”缺失的原因;最后,从教育的角度出发,理解音乐欣赏教育目标内涵,结合实际探讨音乐欣赏“人文价值”(或人文目标)的落实方式。本文认为,只有站在“教育”角度,探究音乐的人文内涵,重新理解和落实小学音乐欣赏教育的“人文价值”,才能发挥音乐教育,甚至是教育的“育人”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