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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性是人类社会得以可能的本质属性,是普遍联系与相互依存的个体之间合作剩余的客观体现。透明是事物本质属性的外在显现,其实质是对不确定性的消除与否定。公共性与透明之间具有密切的逻辑关系:公共性的内涵具有公开透明的要义,公共性的实现以透明为条件;透明是公共性本质的揭示与显化,透明因公共性的界定得以可能。透明具有内在价值与外在工具的双重属性,这是由公共性的双重内涵决定的,即公共性指涉公共利益和公共性本身具有公开透明的属性。公共性作为公共财政的本质属性,在实践中具体体现为市场经济契合性、宪政性、民主性与法治性。本文以公共性与透明度的逻辑关联作为基本理论框架,通过对公共财政进行考察与分析,验证了公共财政公共性与透明度的内在联系是这一理论框架的有力诠释。一方面,公共财政与市场经济、宪政、民主和法治之间具有内在的逻辑关联:国家税收依赖关系的形成与不断加深,私人财产权利的确立与日益巩固,矛盾的两个方面伴随着市场经济的诞生与发展而不断激化。宪政就是由于市场经济的诞生而导致家计财政向公共财政转型过程中因财产权与征税权的反复博弈而产生的一种控制公权力的机制,这一机制实现了财产权和征税权之间的相互制约与良性互动。建立在私人财产转化为公共财政收入而满足公共需要这一逻辑基础之上的公民对政府的监督制约和公民权利的根本保障,就是公共财政民主本质的内涵。法治是公共财政必须遵循的契约原则的规范化和固定化的最佳实现方式,财政权力既要受法律约束,财政行为又须有法律依据。这就是公共财政与市场经济、宪政、民主和法治之间的逻辑。另一方面,透明与市场经济、宪政、民主和法治之间具有密切的逻辑关联:市场经济实际上是将市场主体的信息、资金、技术、才能及创造力汇集起来的制度安排。信息既是市场要素发挥作用的催化剂与黏合剂,又是市场价格机制和竞争机制发挥资源最优配置作用的基础。事实上,市场经济本身就是信息经济,而信息是透明的物质载体,这就是透明与市场经济的逻辑。宪政的核心是宪法框架下的公民参与和监督,信息的公开透明是公民参与和监督的基础,信息的公开透明是宪政的精神实质和内在要求,这就是透明与宪政的逻辑。民主的实质就是公民当家作主,即公民参与决策与实施监督。参与决策是民主政治的核心,而公民要实践主权者参与的权利,必须以取得足够信息形成理性的判断为基础,即信息是民主之基。这就是透明与民主的逻辑。法治内在地要求将法律公之于众,公开透明是法治的应有之义。正义是法治的灵魂,而正义来自公民的认同和尊崇,公民的认同和尊崇又来自信息的公开和透明,即正义要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这就是透明与法治的逻辑。概而言之,家计财政是维护专治统治的财政,国家财政是实现国家职能的财政,而公共财政则是满足公共需要的财政。可以说,公共财政是市场经济财政、宪政财政、民主财政和法治财政的综合体与统一体。公共财政的公共性与透明度之间的逻辑关联在于:公共性是公共财政的本质,透明是对公共财政公共性本质的揭示与显化,二者是个问题的两个方面。透明既是公共财政本质属性的内在要求,又是衡量公共财政实现程度的外在标尺。本文共分六章。第一章导论部分,简要介绍了论文研究的背景、目的和意义、相关文献综述、研究方法、可能的创新与不足之处。第二章是本文的基础理论部分,本章以马克思的人类社会三阶段形态理论为基础,以历史与逻辑相统一的方法分别对公共性与透明度的历史演进规律及其之间的逻辑关系进行了探讨,构建了公共性与透明度逻辑关系的理论框架,为考察与分析公共财政公共性与透明度的关系奠定了理论基础。第三章以第二章构建的基础理论为指导,通过对财政公共性与国家公共性的关系分析和公共财政的历史考察,具体探讨了公共财政的公共性问题,认为公共性是公共财政本质的内在界定,这一本质属性在实践上具体体现为市场经济契合性、宪政性、民主性和法治性。第四章也是以第二章的基础理论为指导,对公共财政的透明度进行了理论分析,论证了透明度是公共财政本质的外在度量,即透明度是公共财政公共性本质的揭示与显化的程度,透明度是度量公共财政本质的外在标尺。第五章分别以第二章的基础理论和第三章的具体理论为指导,从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和法治建设三个方面对中国公共财政公共性的现实进行了考察和分析,认为中国公共财政建设之路任重道远。第六章通过对国际和国内财政透明度的实践透视,总结出财政透明度的国际经验和中国的不足之处,尝试提出中国提高财政透明度的路径选择。第七章是本文的结论,在总结全文的基础上,得出透明度是完善公共财政基本框架的有力手段和必要途径的结论。本文以马克思主义方法论为指导,综合运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法、规范分析与实证分析相结合的方法、逻辑与历史相统一的方法以及比较分析的方法,对公共财政的公共性与透明度进行了多层次、多维度和多视角的研究与透视。力图达到以下目的:是搞清楚公共性到底是什么的问题,进而界定公共性的内涵,揭示公共性的历史演进规律;二是揭示公共事务信息公开透明的历史演进规律并探索公共事务信息不透明的原因及其规律;三是揭示公共性与透明度的逻辑关联;四是验证公共财政的公共性与透明度的内在逻辑联系。上述目的实现及其实现程度也就是本文可能的创新之处及创新程度。自然,本文的不足之处也是明显的,比如公共性与透明度的逻辑关系有待进一步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