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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宏观经济保持了将近四十年的增长态势,被誉为“中国奇迹”。但伴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环保、教育和民生等方面的问题却日益突出。近年来,中央政府提出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经济发展应该更加注重经济的长期稳定运行而非短期内经济总量的快速增加。在过去的几十年间,我国从中央到地方建立起逐层而下的严厉的政绩考核机制,政治绩效的好坏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地方领导人的晋升结果。在新的发展背景下,上级政府对地方领导人的政绩考核也从传统的“唯GDP论英雄”转变为“多维度多标准”的综合考核。随着环境保护、民生发展等因素逐渐纳入到地方领导人的政绩考核体系,甚至还发挥着“一票否决”式的影响,地方领导人之间的晋升竞争很难再具有“底线竞争”的特点。在经济发展的基本生产要素当中,土地是一种“稀缺”的经济资源。早在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中,中央就已经明确提出,要推进“紧紧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经济体制改革”。因此,推进土地供应的市场化改革应是“深化改革开放”的应有之义,但相关数据表明,在中央政府不遗余力地推进土地要素的市场化改革的同时,地方政府却热衷于采用挂牌方式出让工业用地。已有研究表明,地方政府在挂牌方式出让过程中更易于对土地出让的前置条件、实施过程和转让结果等环节施加影响。本文在参考相关文献的基础上,选取了以挂牌出让为主的工业用地出让干预指标,并采用2008-2016年70个大中城市面板数据验证了工业用地出让干预可以提高地方领导人的晋升概率;之后,本文又采用中介效应模型进一步验证了工业用地出让干预提高官员晋升概率的不完全中介因素是经济增长;这可能是因为,虽然环境保护、劳动保护等隐性政绩指标已经被真正纳入到地方领导人的政绩考核当中,地方领导人之间的晋升竞争也很难演变成“竞次竞争”,但在地方领导人的全部政绩考核标准中,经济增长仍然是官员治理能力的集中体现,与其他指标相比更容易被量化,因此发生在地方领导人之间的“经济增长”式的政绩竞争并不会终止,地方政府围绕着土地出让的“干预竞争”的根源依旧存在。最后,与大部分文献观点不同的是,本文认为协议出让已经具有了合法的适用范围,因此并不能继续被当作地方政府干预土地出让的工具,相比之下,兼具拍卖和协议出让双重特征的挂牌更容易成为地方政府干预土地出让的工具。本文的研究结论表明,中央政府一方面在不断地推进土地要素的市场化改革,另一方面却延续着对地方政府以经济绩效为主的政绩考核。那么,地方领导人在面对严格的政绩考核时,纷纷采用扩大土地出让干预力度的办法来为自己谋取政治资本,这严重阻碍了土地要素的市场化改革进程。从协议出让到挂牌出让,地方政府对土地市场施加干预的行为屡禁不止,问题的根源可能在于中央与地方产生了“利益错位”。因此,厘清土地出让干预背后的深层次逻辑,不仅有助于全面理解地方政府的土地干预行为,也有助于推进土地要素的市场化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