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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已是造船大国,但我国的船舶融资形势一直不容乐观。国外的船舶基金融资方式已有几个较成功的模式,但在我国,船舶基金还处于起步阶段。在2009年和2011年,我国分别成立了船舶产业投资基金和上海航运产业基金,试图通过这两个船舶产业基金,建立起中国的船舶基金融资模式。本文即以这两个基金为背景,通过详细阐述外国船舶基金的几种典型模式,分析我们目前船舶基金的优劣,试图提出适合我国国情和政策环境的船舶基金模式。目前已有的几种船舶融资方式包括银行贷款、融资租赁、出口信贷、首次公开募股、债券融资等。然而近几年在美国次债危机以及欧洲主权债务危机的影响下,航运市场一直处于低迷状态。各大欧洲银行严重亏损,贷款政策逐渐缩紧,导致了以上几种融资方式无法满足造船企业和航运企业的融资需求,使其融资状况陷入了困境,面临艰难的再融资风险。船舶基金是一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集合融资方式,它通过吸收社会资本,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的风险爱好,在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专业运作之下,获得收益,降低了投资风险和成本。国外几种较成功的船舶基金有德国的KG基金、新加坡海事信托计划和伊斯兰基金。这几种船舶基金的共同点在于他们都有较好的法律和政策环境,在政府优惠措施的激励之下,发挥了船舶基金融通资金,降低成本的优势。而我国最近成立的船舶产业投资基金和上海航运产业基金,由于基金立法的严重滞后以及政府主导的干扰影响下,还没有发挥出船舶产业基金的杠杆融资效益。因此,笔者在文中从民营基金的角度试图提出适合我国目前法律和政策环境的船舶基金模式。本文从船舶基金的组织结构、组织形式、设立方式、募集方式和退出机制等方面进行论述。笔者认为我国船舶基金宜采用有限合伙制,有利于降低设立和运营成本,满足不同投资人的不同需求,也可以提高投资效益。同时考虑到船舶产业是一种资金密集型产业,笔者认为船舶基金宜采用封闭式的方式设立,以保证资金运营的稳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