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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旅游作为一种新型的旅游业态,在巨大市场潜力的推进下得以蓬勃发展,自20世纪末以来一直是国内旅游研究中的热点问题。随着发展和研究的深入,面对开发实践中难以克服的资源和环境困境,人们逐渐认识到乡村旅游是个涉及面很广、错综复杂的社会现象,需要用跨学科的多层次研究才能逐步透过现象了解其本质,尤其需要从区域整体发展角度出发,分析乡村旅游在不同资源特点和文化、经济、环境系统背景下不同的发展规律和演进路径,继而配以因地制宜的制度供给和治理模式,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笔者认为,现有乡村旅游研究大多是针对实例的片段性分散研究,对制度供给和发展模式的探讨过于平面化和静态化。本文以“根据交易性质提供制度”的思想为基石,尝试从资源系统属性的角度对乡村旅游地进行结构性分类,并针对乡村旅游资源系统所具有的公共池塘资源(CPR)属性,关注社区和资源系统高度重合的公用型乡村旅游地,以乡村旅游核心利益主体的利益诉求和博弈过程为主线,探讨公用型乡村旅游社区由“单中心”管理走向“多中心治理”的课题。
研究表明,根据对可持续发展目标影响的紧密型和旅游发展中的权力强度,公用型乡村旅游社区存在政府、旅游者、旅游企业和社区居民四大核心利益主体。这四类利益主体在社区旅游发展过程中的利益诉求点不一致,其相互之间必然经历反复的利益和权力博弈。通过截取若干非合作博弈的片断进行分析后发现,类似的博弈总是会导致个体理性与个体理性、个体理性与集体理性之间的冲突,从而造成社区旅游发展过程中的愈发严峻的资源、环境和文化困境。通过进一步研究,笔者认为只有通过合理的制度安排,在清晰界定职能主体角色的基础上建立包括媒体和学者在内的“官、产、民、媒、学”多维治理主体相互协作、共同监督的“多中心治理”结构才能强化利益主体之于可持续发展目标的积极行为,抑制消极行为,从而实现公用型乡村旅游社区集体福利的帕累托效率,保证乡村旅游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