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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住宅价格的不断攀升,居民住房支付能力问题逐渐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而处于“夹心层”的中等收入群体的住房支付能力问题更是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本文在总结和分析前人研究的基础上,从理论和实证两个方面对中国城镇中等收入群体住房支付能力进行研究。通过对中国20个城市的房价收入比、住房支付能力指数和计量统计方法的分析,我们对不同年份、不同城市居民的住房支付能力进行研究。
在对中国20个城市居民住房支付能力的研究中我们得出以下四方面结论。首先,虽然居民的生活水平有所提高,可支配收入不断增长,但城镇中等收入群体的住房支付能力呈现下降趋势。其次,各城市之间居民住房支付能力差异明显,并有逐步扩大的趋势。在一线城市和某些具有炒作概念的城市,房价的涨幅远超过了居民收入的增长,居民住房支付能力较弱。中西部城市住宅价格相对平稳,居民住房支付能力相对较强。第三,居民住房支付能力可以在某种程度上解释住宅价格的变化,但随时间的推移解释能力减弱。也就是说,中国城镇住宅价格总体来讲还没完全脱离居民的住房支付能力,但居民的住房支付能力越来越弱。第四,住房贷款利率和住宅价格之间不存在显著的相关关系,即通过调整住房贷款利率来调控住宅价格效果不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