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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第一次提到乡村振兴战略,重点是为解决“三农”问题进行总体布局。乡村旅游是一种以乡村独特的田园风光、生产形态、生活风情为对象,以乡村社区为活动场所的一种旅游业态,乡村旅游的发展壮大对实现农村美丽转型、农民增收富裕、农业经营多元等方面的作用发挥非常大,可以说,它逐渐变成乡村振兴的关键引擎。当下,乡村旅游的发展机遇是前所未有的。乡村旅游发展过程中,民宿便成为了其最为主要的手段和载体,一个地方的乡村旅游发展水平可以从其地方民宿发展的水平中看出。从国内来看,我国的民宿还未形成整体的产业链,尚处于发展初期阶段,如果单单靠市场这只“无形的手”进行调控还不能满足其发展的需要,反而是需要借助政府这只手来发挥他的有形作用,如进行规划引导、出台系列政策等方式促进当地民宿产业健康蓬勃发展。因而,如何有效地发挥政府在民宿产业发展中的作用是一个值得深入研究的课题。本文以浙江省松阳县为主要的研究对象,依照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公共产品、利益相关者、服务型政府等相关理论,对松阳县民宿产业发展进行分析。本论文从以下六个部分进行研究分析:第一部是绪论,从选题的背景出发,提出论文研究所要实现的目的和意义,同时对国内外乡村旅游中政府作用研究现状进行概括分析,并阐明论文的主要方法,提出创新点。第二部主要是对论文有关的概念进行定义,并提出需要使用的论文理论基础。主要是对乡村旅游、民宿、政府作用等基本概念进行阐述说明,并且运用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利益相关者、公共产品、服务型政府等相关理论,对民宿产业发展政府作用发挥的研究提供理论基础,并依此对解决问题、提出对策进行指导。第三部主要是乡村旅游发展中政府作用案例分析:以松阳县为例,分析了松阳县基本概况及民宿产业发展现状,并了解松阳民宿产业发展中政府作用发挥的现状,深层次剖析政府作用发挥过程中存在问题的原因。第四部是国内外民宿产业发展过程中政府作用的借鉴。主要是通过对国内外具有可借鉴性国家或地区的政府对发展民宿所发挥的作用,提供做法进行分析研究,尤其是总结他们出台政策法规支持民宿发展,突出地方特色进行因地制宜引导,打造民宿发展品牌等一系列的有益经验。第五部分为优化民宿产业发展中政府作用的对策建议。第六部分为结论与展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