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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被告人的证明责任是颇有争议而又不得不重视的证明责任分配原则的例外。本文在界定证明责任主体和客体所指的基础上,依循静态立法、动态运行、设立依据的由浅入深的进路,分析刑事被告人的证明责任,得出:刑事被告人的证明责任是一种法定的风险负担,是与无罪推定原则的精神一致并受该原则制约的证明责任分配,刑事被告人证明责任的确立要经受严格的条件限制;对刑事被告人证明责任进程的分析和立法规范宜引入英美法系证明责任分层理论中“举证必要”、“提供证据责任”、“说服责任”的概念体系,并借鉴大陆法系缓解被告人责任负担的做法。最后,运用前述结论具体分析排除规则适用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中被告人证明责任的设置与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