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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福建省民办高职教育得到了快速发展。但是,与我国其他地方民办高职教育发展一样,福建民办高职教育在发展过程中,仍然面临诸多自身无法克服的障碍,急需要政府的努力。在此背景下,对福建省民办高职教育发展中的政府行为分析,对于促进福建民办高职教育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与国家民办高职教育发展的阶段相同,福建省民办高职教育发展也先后经历了外延式发展和内涵式发展的阶段。伴随着福建民办高职教育的发展历程,政府行为也呈现出阶段性特征,即20世纪80年代的体制突破,20世纪90年代的的整顿充实和21世纪的稳步推进,政府行为也逐步从管制走向服务,政府的政策引导职能、统筹规划职能、监控与扶持职能得以凸显。导致福建省民办高职教育发展中政府行为变化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总的来看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是国家层面的原因,即思想理念变化、国家宏观政策变化以及高职教育大跃进;二是福建层面的原因,即福建省经济发展、髙等教育大众化以及福建省教育体制改革。尽管福建民办高职院校发展过程中政府进行积极探索,但是政府行为仍然存在不足,表现为五个方面:(1)政府行政干预过多,民办高职院校的办学自主权受到了极大限制;(2)政策法规仍不完善,民办高职院校的法律地位还不清晰,政策扶持力度还非常有限;(3)政府财政支持不力,民办高职院校经费过于依赖学费,面临资金困难;(4)监督评估力度不够,促进民办高职院校质量改善有限;(5)公共服务体系缺乏,民办高职院校没能享受公办高职同等待遇。针对福建省民办高职教育发展中政府行为的不足,福建省应该在借鉴发达国家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做好如下五个方面的工作:(1)准确定位政府在民办高职教育中的职能;(2)完善福建省民办高职教育发展的政策法规;(3)加强福建省民办高职教育发展的资金支持;(4)加强福建省民办高职教育发展的监督管理;(5)改进福建省民办高职教育发展的公共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