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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职业篮球发展动力问题是认识和变革我国职业篮球发展的逻辑基础,具有非常重要的前提和基础性的意义和价值,只有正确认识我国职业篮球发展的动力源泉,才能为我国职业篮球的发展变革提供正确的方向。但是,仅从我国职业篮球的外在表现和从国外职业篮球的比较上来认识我国职业篮球的发展问题,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和认识我国职业篮球发展的根本问题,因为这样的认识并不能从根本上明确我国职业篮球的基本矛盾,其认识和实践结果只能是治标不治本,导致我国职业篮球长期徘徊不前甚至出现运动水平的倒退,因此,有必要从哲学的高度和深度上来认识我国职业篮球的发展问题,从根本上为我国职业篮球的发展提供动力源泉。 本文所得出的关于我国职业篮球发展动力理论不是凭空产生的,而是运用哲学的独特的思维方法-批判的思维方法,并对前人的关于我国职业篮球发展动力思想的批判和继承的基础上得出的。本文运用的哲学的批判的方法就是澄清前提的方法,也就是我国职业篮球前提问题的澄清,这一澄清对我国职业篮球发展动力问题具有逻辑基础的意义。它的意义表现为,它可以使我们正确认识我国职业篮球本质问题的归属,也就是我国职业篮球到底是不是一个体育问题?如果是一个体育问题,那么体育的根本问题是什么?如果不是一个体育问题,那么它是一个什么问题等等,因为只有正确认识我国职业篮球的问题本质,才能从根本上为我国职业篮球的发展提供正确的理论方向,并在实践变革中为我国职业篮球提供动力源泉。 本文在对我国职业篮球的前提澄清的基础上认为,我国职业篮球从根本上来讲并不是一个体育问题而是一个劳动和利益问题,因此我国职业篮球发展的根本动力源泉是一个利益调节和分配问题,推动我国职业篮球发展的根本动力是人们对利益追求的积极性。这一认识为我们认识我国职业篮球的发展提供了基本的理论方向和逻辑基础,我国职业篮球所有的发展问题都是在这一根本问题的基础上产生的,因此我们可以逻辑的得出,我国职业篮球的发展的根本动力是一个利益问题,推动我国职业篮球发展的基本动力也是人们对利益追求的动力。这个认识的意义在于它可以为我国职业篮球的实践变革提供基本的方向,即变革我国职业篮球的所有举措和制度的核心是一个利益分配的认同问题。 我国职业篮球制度是我国职业篮球发展的直接动力,但是制度的设计并不是盲目的,制度的设计总有它的前提依据和哲学基础,因此本文从哲学的高度对制度本身和我国职业篮球制度的设计进行了分析和研究。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观点,制度的本质是一种关系,这种关系首先表现为一种利益关系,那么我国职业篮球制度同样也是作为一种人与人之间的利益关系而存在,我国职业篮球制度的内涵和本质就是人的利益关系和相互之间的利益边界。我国职业篮球制度本身是一个抽象性的存在物,它只有落实到人的利益和行为才能真正转化为制度存在,但是人的行为具有积极和消极的区别,我国职业篮球制度只有符合人们的利益观念,才能从现实的层次上转化为人的积极行动,并为我国职业篮球提供发展动力,否则,人们的行为即是遵守制度也是消极的遵守,甚至是抵触的行为。 文化建设无疑是我国职业篮球发展的动力,但是现存的我国职业篮球文化的概念却是一个笼统和没有边界的概念,一个没有边界的概念是没有意义的,因此本文从哲学的高度对我国职业篮球文化的概念进行了澄清,认为我国职业篮球文化的核心是一种集体利益价值观念和集体人格的塑造,并且认为,我国职业篮球发展的状况从文化的角度来讲,实际上就是一种利益价值心态,从某种意义上来讲,我国职业篮球的发展本质是一个文化过程。但是文化的塑造和形成有它自身的规律,本文从哲学的角度对文化进行了分析,并且认为我国职业篮球文化的塑造的基础是要获得人们的利益价值认同,只有在获得人们利益价值认同的前提下,我国职业篮球的文化动力形成才具有前提性的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