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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信用风险是商业银行所面临的最主要的风险。信用风险的控制不仅影响到银行自身资产的安全性、流动性、盈利性,还会影响社会公众的利益。《新巴塞尔资本协定》提出的内部评级法(IRB)是银行信用风险评估的重要方法,要求银行对信用风险进行内部评级。但由于我国银行内部评级的发展历史还比较短,评级方法和技术有较大的局限性。另一方面,金融危机暴露了金融机构对第三方评级即外部评级的过度依赖问题,使得提高内部评级的技术水平和独立性成为内部评级的发展方向。研究外部评级的评级方法相对于商业银行内部评级的优势,并在实践中有所借鉴,将成为商业银行提高内部评级技术的必然手段。本文在文献研究和实地调研之后,提出内部评级对外部评级的评级方法借鉴建议:内部评级应当更加重视定性分析和专家经验,并应当建立评级展望、评级推翻、评级观察名单和追踪评级结果的机制,提高行业、地域和现金流和外部支持对评级的影响权重,从而提高评级准确度、敏感度和稳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