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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今,由于中国证券市场仍处在发展阶段,各项相关制度还未完善,证券市场在证券买卖、市场监督等环节,也出现了诸多制度上尤其是法律上的空白,这易导致市场交易主体心存投机心理,通过打“制度擦边球”违法获利,使广大投资者遭受损失,其中,证券“乌龙指”便是打“制度擦边球”的典型代表,股票中的“乌龙指”,是指在股票市场中,交易员、操盘手、股民等有股票买卖资格的主体,在股票交易过程中,因主观疏忽或是客观操作系统故障导致在价格、数量、买卖方向上出了错误的交易指令,进行了错误交易,该错误交易产生了蝴蝶效应,造成单个或多个股票出现瞬间暴涨或是片刻狂跌,继而给整个股市带来巨大影响的情形。本文通过对由著名的光大证券“8.16乌龙指”事件引发的“光大证券涉嫌内幕交易”行政诉讼案的分析,探讨此类案件具有代表性的重大争议点。在对争议焦点进行充分辨析的基础上,探讨内幕交易的基本问题,包括内幕信息的认定、内幕交易行为的构成要件、本案中光大证券与投资者的赔偿问题分析、证券上市公司的强制性信息披露义务、证券上市公司独有的风险防控机制—中性策略的实施条件。接着分析找出光大证券“乌龙指”产生的两大诱因:证券上市公司脆弱的内部风险控制系统和证券监管部门的监管不力。最后,就如何完善我国的证券监管制度,提出自己的建议,以期我国的证券市场不再成为“乌龙指”事件频发地。